医学争鸣

重写音乐史之争鸣

 

近期有幸研读了由中央音乐教授汪毓和先生编著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此书前前后后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重印、出版。1959年汪先生开始在其讲授过程中编写,于1961年夏完成了初稿,1964年,本书作为中央音乐学院的试用教材内部出版发行,更名为《中国现代音乐史纲》。到了八十年代,人民音乐出版社决定将其公开出版发行,汪先生根据其要求在基本不改变原稿的基础上只作一些技术性的修改和材料上的充实,1984年正式出版发行,这次更名为《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随着整个音乐史学界对本学科研究工作的深入及汪先生个人在长期教学与研究工作的积累,1994年,汪在1984年首发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随后,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2002年,汪一方面,对此书的原稿进行了整改,另一方面,对自己的一些新的研究成果纳入书中。这就是这本书经过的四个版本的变化。

关于此书,在史学界的争论是非常大,其争论的核心就是“重写”音乐史的问题。在这场争论中,充斥着各种不同的声音,有的学者对于重写音乐史给予了极大否定与批判,认为其实质是篡改历史,而另外一些学者则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鼓励,认为这是一个非常亲切自然的话题,是史学发展的必经之路。以下我对关于重写音乐史的大部分论点进行一个总结。

一、“移步不换形”——重写音乐史的必要

在这些肯定声中,有梁茂春的“没有自觉‘重写’音乐史的学者,就不是一位称职的学者:没有以‘重写’为职责的音乐史学家,就不是一位富有独创精神的音乐史学家。”有陈寅格的“一时代之学术,必然有其新材料,新问题,取用此材料来研究问题,则为此时代之新潮流”。尼采的“现今时代是一个‘重新估计一切价值’的时代,价值的重估,就是新的观念和结果,新的观念必然带来新的视角,会给音乐史的研究带来新的视野。”居其宏的“不能以今之是而证昨之非,若一味求全责备,则未免有失厚道,但违背历史事实和制史原则的还是应当据实指出,不然,就会阻滞这门学科的发展和前行的脚步。”杨善武的“关于近现代史和古代史写作的争论发生,这都是时代发展,认识进步的一种表现,内在而又强烈地反映了中国史学创新发展。”陈聆群的“在当时的战争条件下,应当时革命运动所需而形成的音乐史框架,其所限定的对于史料的取舍的论述主次的安排和对于历史上的人与事及作品与论著的藏否,褒贬,当然也就不可避免的仍然给人以‘面目之旧的感觉’。”当然这方面评述还有包括戴鹏海、李方元、黄旭东等,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二、“新瓶装旧酒”——重写音乐史的意见

不少学者认为,虽然《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经过了很多次修正,内容做了很多修改,但是其实质的根本是没有改变的。因为,1958年以来,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一直是在“大跃进”和拔白旗这样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以庸俗的社会主义为特征的“左”为指导思想和“以论带史”研究方法,这种现象给予刚刚起步的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带来了史料上的粗疏、评论的偏颇、文字叙述的空、假、大、等影响。所以这门学科从刚起步就呈现出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状态,尽管一直以来进行多次修改,但是,如果没有往根基动摇,其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的。戴鹏海在其论文《重写音乐史一个敏感又不得不说的话题》中提到了一个本该写入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中却被忽略了的一个人“李抱忱”,他为近现代音乐的推广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却被人淡忘了,甚至根本不知道他。不过,这个建议也得到了汪先生的回应与肯定。还有学者也分别对重写音乐史给出了意见,而汪老先生有的做出回应,合理的接受感谢,而不合理的也给出了他的缘由。我认为这种学术批评交流对于学科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三、“莫怕浪头高,放下手中桨”——不忘初心,乘风破浪

对于初踏入近代史的我们来说,无论从资历还是学识上,与那些老前辈相比,都有天渊之别。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年轻一代肩上的重任就会减轻,也许当我们看到那漫漫的前进征程时,我们会畏惧,会有退缩的想法,但是,我们想想那些前辈还在迎着风浪前行时,我们有什么理由退缩。社会一直在向前发展,我们不能总在前辈的羽翼下成长,他们当初在那么严峻的学术环境中还能取得斐然的成绩,看看现在的我们,无论从政治环境还是学术氛围都要宽松、自由的多,想要践行“实事求是”的学术目标也付出的代价相对较少。所以,作为未来学术后起之秀的我们,要去不断扎实我们的基本功、开阔更高的远的学术视野、提高认知与表述水平。这样,慢慢集腋成裘,我们才能独立担当起这份重任,为未来学术的发展融入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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