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争鸣

《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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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是由新生儿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时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其法律效力:(1)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等自然状况;(2)证明新生儿与其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3)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是当前办理出国留学、移民手续时的必要证明。每一个新生的婴儿都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

02

办理的流程?

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签发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用计算机录入、上传签发信息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盖章人员对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审核后盖章

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并签名领取。

03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

(2)《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3)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依据《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重 点


来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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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注意事项?


(1)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名字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确认打印,新生儿姓名就不能更改。

(2)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或带来的不便,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自己承担。

(3)《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新生儿母亲亲自办理,如果新生儿母亲不能亲自办理,必须出具新生儿母亲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才能办理。

(4)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延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5)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和存根,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存根由签发机构存档。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和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为无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