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立首届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
日前,辽宁成立首届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为适应新形势下医学科学研究对医学伦理管理的需要,加快本省医学研究和创新发展,规范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合理、科学应用,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在相关单位推荐基础上,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成立首届辽宁省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辽宁省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省内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重大伦理问题、伦理审查工作进行研究、咨询和培训;对省内医学相关机构伦理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评估;对省属医疗机构开展的研究者发起的非以产品注册为目的的临床研究项目开展备案审核,对干细胞临床研究等特殊重大项目予以伦理审查。
辽宁省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员要积极承担专家委员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加强医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学习,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估和论证,高水平发挥专家在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督导检查中的作用。专家委员会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专家委员会工作,为专家开展相关工作创造条件。
为保证专家委员会高效开展各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专家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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